新食安法实施 保健品声明“不能代替药物”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15-10-19 10:01:20
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《食品安全法》对保健食品监管更加严格,要求其标签不得涉及防病治疗功能,并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昨日记者走访大同市多家药店发现,所售保健品中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者寥寥。
记者在迎泽街几家药店看到,螺旋藻、鱼油、维生素等保健食品占据着显眼的位置,且价格不菲,销售人员的推销也很热情,很多保健食品都标注了适宜人群、不适宜人群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,但是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的保健食品数量极其有限。显然,这与本月开始实施的新《食品安全法》中保健食品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、应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的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。
该市一位保健医生提醒市民,保健品只有部分保健或辅助治疗功效,连非处方药都算不上,因此不能用其替代药物,避免贻误病情,市民切记要按需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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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大同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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