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丰台法院判非法传销主犯被罚三百万元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08-09-15 11:59:29
53岁的江苏人陈福明与42岁的吉林人马淑英 (均为化名),伙同他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非法销售丰胸、胶原蛋白等保健品,涉案百余人、经营数额高达270万余元。近日,丰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福明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300万元;判处马淑英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28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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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竞报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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