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监督管理局:取消化妆品行业的3项证明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19-07-25 09:51:27
国家药监局关于取消16项证明事项的公告(第二批)(2019年 第55号)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47号)要求,为进一步减证便民、优化服务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取消16项证明事项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。自发布之日起,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
国家药监局
2019年7月11日

<<
1
>>
来源:国家药监局
相关报道
- 国家药监局首次发布化妆品五项行业新标准
-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出台
- 化妆品选购有指引 五类产品2026年起禁售
- 化妆品行业2025上半年报:业绩出现分化
- 临沂市化妆品市场发展迅速 经营者超3万家
dsblog.net推荐
- ·新时代微短剧《健康顾问在身边》展播
- ·安然在权威期刊发表科研论文
- ·康宝莱登《今日美国》最受信任品牌榜单
- ·金诃藏药佐太基础研究启动
- ·绿之韵邦家博士品牌节千人盛典举行
- ·清晨生物与辽宁药品检验院达成合作
- ·三生获评“企业社会责任·引领型企业”
- ·完美玛丽艳醒肤冰波棒新品上市
热门文章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