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》征意稿发布
http://www.dsblog.net 2020-09-07 09:39:57

9月1日,化妆品检定所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发布了《关于公开征求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指导原则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》(下称“指导原则”)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,截止日期到9月17日。
根据该指导原则,不仅明确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中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的责任主体,还规定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原则,对功效评价范围作了界定,明确功效评价豁免的范围,比如消费者可通过感官识别的,或产品通过物理作用发生效果且在标签中明示的,可豁免提交功效宣称评价资料。对评价机构也有明确的规定,比如规定了,防晒、祛斑美白、防脱发和新功效应委托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机构评价和方法去验证。另外该指导原则对于功效宣称评价方法也给了指导意见,尤其是祛斑美白这些容易出问题的功效宣称,要参考防晒化妆品管理经验,对祛斑美白功效评价交叉参照提出原则性要求。
具体内容如下:
来源: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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